2024年迁西县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4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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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标准

以“迁西游礼”为品牌,立足长城、栗乡、红色、山水等迁西地域文化,注重创意设计与文旅资源相结合、与民俗文化相结合,突出时代特征,突出创新发展,围绕红色创意、文化非遗、民俗艺术、工艺美术、生活创意、饮食饮品、服饰装饰、美妆等8个类别,征集和筛选具有迁西特色、符合市场需求的主题文创产品。

(一)红色创意类:依托迁西革命历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体现迁西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二)文化非遗类:以各级各类馆藏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等。

(三)民俗艺术类:依托迁西地域特色、民俗文化或民间手工技艺,设计、开发或制作的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商品。

(四)工艺美术类:体现迁西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手工艺制品。

(五)生活创意类:具有迁西地方元素、制造工艺,研发设计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玩具、首饰、文具、箱包、陶瓷制品等。

(六)饮食饮品类:体现迁西特有饮食文化,利用传统、特色美食转化为精美便携的特色食品、酒品、饮品、茶品等。

(七)服饰装饰类:具有迁西地方特色的人体穿戴服饰及装饰品等。

(八)美妆类:指个人护理、家庭护理、美颜护肤、化妆用品等。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企业单位、文创事业单位、景区、设计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入围奖10名(暂定)。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3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40*55*20厘米)。除手工艺术品外的作品必须是可批量生产的产品。

(二)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酒品类、茶品类、饮品类等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1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1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1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2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酒品类。500ml装酒品不少于4瓶,500ml以上酒品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评审团使用消耗外,剩余的评审结束后参赛企业联系自取。

3.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4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四)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如为二人以上共同创作,视为共同作者。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合法权益,如因此产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五、评选流程

(一)征集阶段(6月21日-7月10日)。县文旅局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营造评选活动氛围。各乡镇街道积极鼓励、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团体及个人参赛。参赛团体、个人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图片电子版形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作品名字+公司名称、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发送至qxxwglfwzx@126.com(只接收报名表及参赛商品图片)。照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照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300dpi,不超过5M,最少提供4张(正面角度、侧面角度、底面或背面、45°角度)。每个乡镇街道报送作品总数不少于5件,所有参赛作品上报时间截止2024年7月10日。

(二)初赛阶段(7月11日-7月31日)。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线上评审,遴选出不少于30件作品进入决赛。

(三)网络投票(8月1日-8月15日)。入围决赛的作品,统一通过县文旅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公众投票(占总分的40%)。每个IP地址每天投票限定为10票,如发现刷票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决赛阶段(8月16日-8月23日)。参加决赛作品,须提供实物或模型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县文旅局组织相关单位、协会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评审(占总分的60%)。

(五)公示阶段(8月24日-8月31日)。将评选出的金银铜奖、入围奖作品在县文旅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并提供举报证明材料。接到实名举报后组委会进行核查,如核实作品有抄袭、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将取消入围和获奖资格。

*最终的评选机制解释权归评选组委会所有,有意向的报名者可致电0315-5611603(联系人:郭小千)获得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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