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德宏州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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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发现德宏 匠心好礼
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从事文化和旅游文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创意设计机构、大专院校师生和设计师、艺术家及旅游商品设计爱好者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旅游商品要求:有地域性、创新性、有文化内涵,贴近市场、具有开发价值的原创旅游商品的设计作品。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旅游商品类别:体现德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物产、手工艺制品以及非遗等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和在售文旅商品的升级设计。
旅游商品包括: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土特产品、旅游饮食品、旅游日用品、旅游装备用品等,细分为19个类别。
(一)旅游食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等。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是指经过加工、有包装、打开包装即可食用、具有地方独特风味的固体状的食品。不包括调味品和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二)旅游咖啡类 茶叶、咖啡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其中,基本茶类:绿茶、红茶、普洱茶、德昂族酸茶。再加工茶类:以各种毛茶或精制茶再加工而成的,包括花茶、紧压茶、萃取茶、果味茶等。类茶类:类茶植物加工制成,并非真正的茶,包括咖啡、枸杞、杜仲、黄芪等。
(三)旅游饮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液体非酒精饮品,不包括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四)旅游酒类 地方久负盛名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米酒等。不包括药酒。
(五)旅游调味品类 即食类的油、酱油、醋、酱、乳等调味品。
(六)旅游纺织品和皮毛类 以织锦、丝绸、棉、麻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的服饰、家用纺织品等。其中,服饰:以织锦、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袜子、手套、围巾、领带、提包、阳伞、发饰等。家用纺织品:以织锦、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工业化生产的床上用品(套罩类、枕类、被褥类等)、洗漱厨房纺织品、家具纺织品(靠垫、坐垫等)。不包括服装、鞋、帽、箱包。
(七)旅游箱包类 购物袋、手提包、手拿包、钱包、背包、单肩包、挎包、腰包和多种拉杆箱等。
(八)旅游鞋帽类 以织锦、丝绸、棉、麻、毛、皮、化纤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鞋、帽。
(九)旅游电子类 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其中,个人可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鞋、智能书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十)旅游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生活日用类陶瓷(陶器、瓷器、砂器等)、传统日用陶瓷(工业化生产的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陶瓷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新型生活日用陶瓷(陶瓷刀等)、玻璃制品(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装饰类玻璃制品、琉璃制品等)
(十一)旅游日用金属品类 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金属器皿、器具、厨房用品等。包括:生活日用类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金属、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等。
(十二)旅游日用合成品类 生活日用类合成材料的居家用品、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皿、器具等。不含箱包、鞋帽、首饰等。
(十三)旅游日用竹木品类 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包括:餐具类(筷子、碗、碟等),办公类(竹、木办公用品、书签等),小型家居类(灯具、垫、瓶、盒、罐等),纸制品类(本、书画纸等),其他生活器具类。不含家具、根雕、箱包等。
(十四)旅游化妆品和洗护用品类 以护肤、美容、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天然和化学的工业产品和洗护身体、衣物的日用天然和化学的工业产品。
(十五)旅游首饰类 以各种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以及仿制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钗、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人体的装饰品。
(十六)旅游玩具类 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戏的工业化生产的器物,包括:拼图玩具、游戏玩具、数字算盘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组合玩具、积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十七)旅游工艺品类 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其中,工艺艺美术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等。民间工艺制品包括:观赏类(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玩赏类(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不含箱包、首饰、玩具等。
(十八)旅游纪念品类 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十九)非遗文创产品类 以德宏非遗项目为设计元素,结合时尚、创新、实用的功能,可设计多种品类产品(可涵盖上述18种品类),从多角度、立体化挖掘展示德宏多彩非遗魅力。
充分体现德宏特色和文化,能表现德宏独特的文化魅力,符合现代审美。
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作品在同类产品中原创或具有较大创新突破。时尚性强,易被消费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造型美观,色彩协调,具有独特的视觉吸引力,能满足大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具备实用功能,全面考虑在实际生活中的使用,并适用于对外商务活动的礼品赠送。
市场前景定位准确,可实现批量生产,符合新时代消费人群的审美需求。具备推广应用前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成果,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或快速发展机遇。
材料、色彩、工艺选择合理,同时注重绿色与环保的理念,拒绝过度包装。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作品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终评和公示三个阶段。
(一)初评。所有参赛者应于8月16日前完成电子版作品提交,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作品资料进行初评。8月23日前,确定进入终评环节的作品名单。
(二)终评。进入终评环节的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需于9月16日前提供参赛产品实物,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提出各奖项获奖建议名单。
(三)公示。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颁奖。
(一)文件内容为A3图幅、精度300dpi的产品实物照片或者设计图纸,并附带文字解释等补充说明;终评依据设计者提供的实物作品进行评选。
(二)所有参赛者免收报名费,参赛作品待展出结束后退还。
(三)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发现德宏 匠心好礼”主题要求。
(二)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或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三)作品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体现德宏特色,符合现代审美风格;在功能、结构、色彩、形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参评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评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网上提交带有文字的商标注册证书。如出现参赛者使用或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
(四)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体积不得过大。
(五)凡获奖作品,组委会拥有使用和传播的权利(包括文创产品的实物制作展示和宣传推广),使用参赛作品不再支付任何报酬。
(六)为防止商品在运输中损坏,建议将易碎商品采取整体泡沫包装的方式,外加硬质材料包装箱,减少不必要的损坏。
(七)参赛联系方式及作品报送
邮箱:332002309@qq.com
邮寄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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