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335
一 、设计主题
二、征集内容
三、征集单位
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石寨山大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四、征集对象
2.各类院校规划或设计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师生;
3.所有具有创新意识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及广大艺术爱好者。
五、征集时间
六、参加流程
关注“石寨山遗址”微信公众号,点击征集公告文末下方链接,下载获取《报名表》《原创声明》及《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电子版报名相关材料与参赛作品一同提交,纸质版报名相关材料(签章原件)寄送至活动主办单位。
投稿:
投稿者提交电子版作品(包括图纸及相关文件)发送至邮箱:szskgyzgy2022@163.com;邮件主题为“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形象标识设计+投稿作品名称”。
七、设计要求
2.作品表达和反映石寨山大遗址文化特色,突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核心内涵。
3.作品必须要求原创,内容真实准确,无注册使用,无版权争议,杜绝抄袭、雷同。
4.作品构图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象征意义鲜明,形象独特,具有较高的创意辨识度,文化感与时代感兼容,富有艺术感染力。
5.作品应保持视觉识别统一性,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VI)延展,适用于公园内各类场地的导览标识,广告识别和办公用品、礼品、印刷品、服装等多种载体。
6.投稿作品应备有设计图源文件(如AI、CDR、PSD)供获奖后提供,设计图稿颜色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配有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标准比例、标准色彩等)。
八、作品提交要求
2.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投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准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组织名义参加的投稿者需提供组织名称、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准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3.每件应征作品应提交相应的《报名表》《原创声明》《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及上述相关材料,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标注主创人员姓名,须有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须自行确定次序后共同签署。
九、奖励办法
2.所有获奖者有机会受邀参加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开园仪式。
3.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奖励奖金以作品为单位颁发,由获奖投稿者领取后自行分配。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评选方法
2.评审过程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评判标准,经过海选初评、网络投票、专家终评环节,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3.获奖情况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十一、相关说明
2.所有获奖作品应按征集单位要求提供作品矢量图(所有设计作品的源文件)。征集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应征方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3.所有获奖应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全部无偿转让给昆明市晋宁区石寨山大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并另行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未经征集单位许可,投稿者和作者均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4.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5.投稿作品如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由投稿者负责解决纠纷,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征集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征集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者需向征集单位退还奖金。
6.征集单位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均视为知晓并认可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
7.咨询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鲍老师0871-678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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