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景德镇陶文旅集团
包括碗、盘、壶、瓶等,体现陶瓷工艺、造型美学、设计美学的作品;
B. 雕塑类
以陶瓷材料为主的陶瓷雕塑作品;
C. 装置类
包括利用陶瓷和其他综合材料制成的,具有一定功能性的场景或景观作品;
D. 绘画类
包括在瓷板及陶瓷坯胎上,运用线条、色彩、工艺技巧的作品;
E. 影像类
将影像技术与陶瓷艺术相结合,通过特定技术手段呈现的作品。
3. 图片大小:每张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
影像类作品
1. 视频格式:
mp4、avi、mov、rmvb;
2. 视频画质:
不低于720p(1280*720);
3. 视频时长:2-10分钟,视频文件不大于3G。
作品图片或视频命名为:“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图片角度”;每件/组文件压缩包命名为:“省份+学校+作者姓名+作品类别”的格式进行命名;总文件命名:“省份+陶艺展材料”。
欲进一步了解详细安排,请联络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工作人员。
电话:0798-2186169
13507988598 郑老师
实物提交要求:实物应与初评提交照片相符,作品须妥善包裹处理,并使用防水、防潮、防震且适用于长途海运和空运运输的木制材料箱作为外包装予以保护,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外包装上需清楚表示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图片,以方便主办方接收。
视频类作品:以数据传输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视频内容无裸露画面、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主办方有权对提交的视频进行内容审查,确保所有作品都符合征集要求。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可能会导致作品被取消资格。
3. 作者必须拥有自己作品的版权(对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同意授予主办方对作者肖像权、参赛作品及所有知识产权的许可和使用,包括对作品进行研究、摄影、推介、展览、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 若参赛者收到入围通知后,未按时将作品寄送至组委会参加现场评审和展览的,将视为退赛。
5. 入围作品在运抵展览地点验收之前,如出现破损或遗失情况,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运输中出现的任何损坏责任,入围作品在运抵展览地点验收之时,如外包装箱已出现严重破损,主办方有权拒收,入围作品开箱验收时发现作品破损,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6. 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出现轻微损伤,为保证参与终评的效果,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修复作品,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主办方协助修复,须提供作品修复建议或视频,主办方可协助修复作品,但不负责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修复作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 入围作品为组合或装置作品的,需一并提供相关作品组合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进行作品安装布展,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主办方协助进行作品安装,须向主办方提供安装指引,作品在安装和撤装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8. 入围作品展览结束后,作品将会原路退回给作者,回寄作品产生的包装、运输、保险费由主办方负责。
9. 报名参与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其他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修订公布,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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