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昌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征集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5日 分类:竞赛资讯 浏览量: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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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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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纪念品、伴手礼设计。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结合金昌市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能够满足旅游购物需求,创意设计一批新颖、时尚、实用、艺术特色鲜明的生活、办公用品和纪念品等。
(三)“金昌好礼”包装设计。依托金昌市现有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进行品牌、包装及手提袋创意设计,重点突出金昌地域特色、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兼有创新性、特色性、实用性、工艺性和量产性,具有艺术价值、使用价值和礼品价值等。
(四)企业系列产品定向设计。结合金昌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白刺果沙漠茶系列产品进行品牌、企业IP形象、内外包装创意设计,重点突出白刺果沙漠茶地域特色、企业文化,具有特色性、实用性和量产性。
1.平面创意设计奖,设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2000元,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
2.实物产品创意设计奖,设金奖1名、奖金7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4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2000元,最佳创意设计奖1名、奖金1000元。
3.企业系列产品定向设计奖,按照平面创意设计要求投稿,单独进行评奖,设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1名、奖金3000元,铜奖1名、奖金2000元。
4.本次“文创大赛”设最佳团队奖3名,奖金各2000元;最佳指导奖3名,奖金各2000元;最佳组织奖3名,颁发奖牌。
2.参赛作品的形式、题材、工艺材料不限,鼓励系列化产品参赛。体现便捷、生态、环保、安全、节能、科技创新的理念,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3.参赛作品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不得抄袭仿冒。参赛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专利作品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版权作品需提供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创作协议。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在报名时需提交版权证明或知识产权声明书,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每件设计作品需附上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500字以内)。
5.参赛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最终作品需上传3至5张设计图和2至3张实物照片,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或组合效果(精度不低于300dpi.JPG/PNG格式保存,单张不低于5MB)。
6.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如作品获奖,则版权归大赛主办方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主办方)和创作者共有,主办方无偿享有所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制作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及优先使用权等权利。企业系列产品定向设计的获奖作品,版权归企业所有。除主办方和作者授权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享有以上权利,不得开展侵犯主办方和创作者上述权利的行为,主办方和创作者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且本人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主办方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颁发所有奖项并进行公告。如造成第三者权益损害,参赛者需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历届甘肃省、金昌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终赛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得本次设计大赛金、银、铜奖作品,用于宣传或商业开发、生产,而不需要支付创作者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金昌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