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丝名城”杯“最美蟳埔女·源小美”创意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 分类:11月截稿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846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丰富对外宣传推广载体,举办“海丝名城”杯“最美蟳埔女·源小美”创意设计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创意设计作品。

活动主题

“海丝名城”杯“最美蟳埔女·源小美”创意设计大赛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泉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民建泉州市委会

【主办单位】

丰泽区蟳埔民俗文化村保护提升指挥部

丰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泉州丰泽区委

丰泽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源之宇宙(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源之宇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民建泉州市直科技支部

【协办单位】

泉州市女企业家协会

泉州海丝名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泉州源之宇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活动背景

泉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不仅拥有丰富的海洋文化及历史文化底蕴,还承载着深厚的“侨”文化,共筑世遗之城、奋斗之城。其中,“蟳埔女”又是这三种文化交流融合的典型代表。随着数字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角色设计作为连接故事与观众的桥梁,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不仅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更是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创新表达与活化传承。

活动目的

为了挖掘和培育具有创新思维与文化底蕴的设计师,鼓励广大青年设计爱好者参与,同时促进角色设计领域的交流与发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海丝文化、侨乡文化,让古老的文化在新的艺术形式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实现文化的有效传承与广泛传播,特举办“海丝名城”杯“最美蟳埔女·源小美”创意设计大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44名】

获奖证书

注:所获奖金涉及税费按税法规定执行。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凭获奖证书,毕业可免试直接到源之宇宙文化传播公司入职。)

活动对象

面向世界青年设计爱好者开放,包括但不限于高校老师、学生、社会设计爱好者、侨界青年,仅限个人名义参赛。

活动流程

01
参赛者投稿(即日起至11月10日
参赛者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提交到邮箱:yuanzhiyuzhou@sina.com。
02网络投票(11月15日-11月17日)
对投稿作品进行公示投票,征求群众意见,评选出前50名作品名单。
03专家评审(初定11月20日)
邀请专业评审团,对作品进行统一评审,遴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得主,并对获奖者进行公示。整个评审过程将由主办单位派员全程监督,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04颁      奖(初定11月26日)

作品要求

1.设计一个你心目中“最美蟳埔女·源小美”,结合蟳埔女文化、海丝文化、侨文化进行二次创作,并以源之宇宙公司旗下的IP“蟳埔女·源小美”为设计参考标准。

(源之宇宙公司旗下IP“蟳埔女·源小美”)

 

2.作品设计风格可以是国漫国风传统,或国漫潮流二次元。能充分、完整地展现角色的基本形象和关键特征,让角色视觉形象与内在特质相吻合。

3.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可提交2D原画、3D建模等。

4.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未在任何平台公开发表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参赛者需提交附件文件中的报名表、原创声明等文件,详细阐述角色的背景故事或创意来源。

6.作品需包含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每个角度的图片单独保存,图片大小1:1。

7.电子稿提交需为 JPG 格式,同时提交如 AI、CDR、PSD 等设计工程源文件,颜色为 RGB 或 CMYK。文件大小在 100MB 以内,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300dpi。

征集形式

1.参赛者填写附件一报名表,随参赛完整作品打包发送至邮箱:yuanzhiyuzhou@sina.com

2.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学校/个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同一作者可多次投送不同作品。

版权说明

1.原创声明:参赛者是参赛作品的原创者及合法拥有者,并未进行过任何公开发布,也未参与过其他赛事。大赛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将收回已颁发的奖项及奖金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权益损失的,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如造成相关主办、承办单位名誉、形象、资产损失的,参赛者需赔偿相应损失。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泉州丰泽浔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源之宇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所有,作者确认不再要求收取任何其它著作权转让费用,并需协助签署相应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署名权。未经大赛指定单位许可,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授权或者销售给其他个人或机构用作盈利性商业活动。

3.未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本人所有,承办单位享有对作品的展览展示权。

4.参赛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参赛者已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承办单位保留对本公告各项条款的修订及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海丝名城”杯“最美蟳埔女·源小美”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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