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虚拟现实与新媒体创新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9日 分类:11月截稿工业产品大赛建筑环境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865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虚拟现实与新媒体创新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虚拟现实与新媒体是数字艺术领域发展的重要研究方向,在信息社会发展与数字平台资源建设方面具有特色优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与产业数字化建设,提升虚拟现实与新媒体领域内的交流协作空间,实现学科交叉、专业交叉的特色定位,构建艺术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发展。

参赛对象要求

1.参赛对象

辽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参赛学生在指导教师辅导下,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参加竞赛。

2.参赛要求

作品以个人或集体创作形式投稿,集体创作人数2至6名学生,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人。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辽宁省虚拟现实与新媒体创新设计大赛”以“艺术与科技”为主题,突出强调在艺术创新、数字创意、中国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文化遗产、工业遗产、非遗文化、数字文旅(上元灯彩图)等领域积极开展数字艺术创新设计;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能够体现艺术与科技的融合,具有一定艺术审美与创新力。

1.虚拟现实设计

侧重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结合所学专业知识,探索分析特定问题、解决特定问题的能力。评价标准为关键技术创新性、行业应用创新性、技术成熟度、知识产权应用创新及是否对特定问题可以示范推广应用。作品要求提交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产品、应用案例等,并说明作品团队拥有相关的硬件、软件及知识产权。

(1)文化创意(文化+科技融合、艺术+科技融合等);

(2)数字孪生(VR+数字城市、数字化工业、VR+教育等);

(3)智能互动(VR+头盔设备、VR+生活娱乐、VR+游戏、VR+AI等);

(4)VR影视、VR动画、数字动漫、创意短视频;

(5)数字人、虚拟偶像、虚拟角色设计;

(6)其他(包含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

参赛个人和团队可任选一个方向进行作品创作,侧重艺术、设计类专业成员可与理学、工程类专业成员共同组成融合团队进行创作。

在开发、设计、应用过程中的作品描述文件(PDF),包括:功能性指标、技术方法、使用工具、特色说明、创新思路、应用性及前景分析等,不超过20页;展示作品内容、应用程序或硬件产品的短视频(1-3个,累计播放时长不超过6分钟)。带参赛者水印的作品内容等。画面分辨率1920*1080;格式:mp4格式,视频压缩文件不超过 200 MB。

2.数字动画设计

结合竞赛主题与定位,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定格动画等形式均可,作品要符合动画创作的基本要求。能够体现出作品的创作内涵与艺术表现力,数字制作技术创新等。时长:10分钟以内,24帧/秒,不要倒计时。作品提交须有配音、配乐,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mp4格式,视频压缩文件不超过200 MB。

3.数字绘画设计

结合竞赛主题与定位,通过运用相应的计算机软件和数字绘图工具进行创作的作品,数字插画、漫画、游戏美术、概念设计、场景设计、IP形象设计及产品设计均可。作品提交:单幅与多幅作品均可,多幅作品不超过5张;画面尺寸要求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格式: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 MB。

4.数字交互设计

结合竞赛主题与定位,H5设计、交互网页设计、交互式App设计和交互程序设计等形式均可。需要提交展板,版面格式为JPG,A3尺寸,分辨率300dpi;需要提供工程文件包和游戏/应用体验过程预览视频,MP4格式,须明确清晰地展示主要功能设计、美术设计等,画面清晰,3分钟以内,视频压缩文件不超过200 MB。

5.数字影像设计

结合竞赛主题与定位,短视频、微电影、影视广告等形式均可。可以为实拍与后期效果结合,也可以为全数字化制作;时长在10分钟以内,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mp4格式,视频压缩文件不超过200 MB。

6.工业遗产设计

结合竞赛主题与定位,工业遗产改造、空间重新规划、工业城市更新、工业遗址景观等方向创作与设计均可。格式:图纸规格为A0(1189mm×841mm),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每项作品不少于2张图纸,文件大小不超过200 MB,竖版布置,不符合图纸要求的作品作废。

内容:能充分表达作品创作意图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透视图、图解,以及植物配置图、景观小品设计、景观效果图、鸟瞰图、设计说明(组合于图面之中)等,比例不限。

7.数字文旅设计

以“上元灯彩图”为创作内容,通过数字文化创新设计、数字旅游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和数字文物修复等多元化设计思路,深入挖掘并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的独特内涵。目标是创造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数字文旅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漫游动画、光影秀、文化IP开发以及文旅产品设计。同时,旨在呈现一场沉浸式的历史与文化体验, 致力于推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1)视频作品,可以为实拍与后期效果结合,也可以为全数字化制作;时长在15秒—3分钟,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mp4格式,视频压缩文件不超过200 MB。

(2)静帧作品,单幅与多幅作品均可,多幅作品不超过5张;画面尺寸要求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格式: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 MB。

)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公布竞赛方案:2024.09.30,详见竞赛官网、公众号、海报信息;

2.注册及参赛报名:2024.09.30—2024.11.15

3.各校校内审查推荐:2024.11.11—2024.11.15

4.成果组织交流及评奖:2024.11.16—2024.12.16

报名方式:

  1. 参赛者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报名及提交作品。
  2.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地址:http://cxcy.upln.cn 。
  3. 每位参赛负责人可以申报两个不同赛道的作品。两个作品必须具有独特性,不得有重复或相似之处。如发现作品之间存在雷同,相关参赛作品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4. 参赛作品汇总表需由各高校大赛负责人统一填写并盖章(学院章或学校大赛管理部门章均可),并将盖章的汇总表(照片形式的 PDF 格式)及未盖章的汇总表(Excel格式)两个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14239301@qq.com,文件夹以“高校名-审核推荐汇总表”命名。
  5. 请参赛学生仔细阅读《2024年辽宁省虚拟现实与新媒体创新设计大赛参赛指南》,并确保所提交的作品信息与平台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请根据各自选择的赛道正确填报作品,任何错误填报赛道的作品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承办单位组织成立竞赛委员会,下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高校、企业、院所等相关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若干研究虚拟现实与新媒体方向的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根据仲裁委员单位推荐确定人选。竞赛秘书处设在辽宁科技大学。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评审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共同评审,设评审组长1人,获奖作品通过专家组成员投票和集体评审最终确定。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1)竞赛组委会秘书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评奖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奖委员会采取集体评议、评委打分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大赛评审委员会实际参加评审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2.评审标准:

(1)创新性(40分):设计作品能够体现“艺术与科技”的创作主题,在创作内涵、设计思维、数字创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进行设计,能够体现出数字艺术的综合性与交叉融合性等特点,作品能够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并具有创意设计的前沿开拓性。

(2)可行性(20分):配合竞赛主题,设计者应关注设计创意与当前行业需求的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当前数字艺术行业发展趋势与数字经济产业现状,设计能够贴合实际,有一定的可行性。

(3)设计表达(20分):设计作品或方案具有一定的美学理念,能够充分体现数字艺术设计的功能性与独创性,设计表达要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技术应用(20分):设计作品或方案能够体现数字制作的技术特点,在软件应用与技术表现方面熟练,能够综合运用不同数字平台及软件进行设计与制作,具有较好的视觉呈现效果。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1.学生奖

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报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

指导的学生取得优秀成绩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

根据赛事报名及竞赛表现等具体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学校组织设立优秀组织奖。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刘老师13516023199

马老师18841221925

学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交流及评奖环节地点在鞍山,参赛师生来鞍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各高校竞赛负责老师加入竞赛QQ群:599303543(学生勿进)

(三)知识产权

(1)所有报送至竞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4)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四)竞赛安全

设立竞赛安全委员会,由竞赛委员会责成相关人员负责,各参赛学校推荐1名教师担任成员负责各校参赛队伍安全及联系工作。

(五)其他

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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