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赋能乡村振兴,共创美好生活。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设计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中华设计奖特设立乡村振兴赛道,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设计方案或产品,以设计赋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1.省赛评审:省赛承办单位将负责作品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0%、15%、20%的比例,分别设置省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其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国赛评审。
2.国赛评审: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九个专委会对入围国赛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国赛等级奖比例一般不超过国赛参评作品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10%、15%)。
1.报名方式与费用
1.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大赛官网“知产中国”(www.cidip.cn)访问第八届中华设计奖“职教赛道”专题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和相关说明完成报名和作品提交流程,同一个作品只能报送一个赛道。
1.2.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图纸及电子文件(提交文件均不退回),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者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所有参赛者必须实名制填写个人信息,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3.本届大赛采取专家提名和公众报名相结合方式。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性,提名专家和评审专家相互独立,提名专家及提名作品经评审委员会与大赛组委会审核后生效。
1.4.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参评、参展等费用,参评产品寄送费和获奖嘉宾交通食宿费,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设计内容要求
符合相应类别主题,适应市场,兼具文化性、创新性、实用性、可延展性的创意作品,彰显品质生活。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并表现出作品的人文关怀、功能创新、材料环保、用户体验、市场价值等方面。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任何权利;若存有剽窃等不诚信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力。
3.设计图稿
A3(297mm×420mm)竖版设计排版图 1 张,附设计说明及论述(中文 300 字左右)。不同角度效果图、三视图(鼓励手绘制图)、实物图片不超过 12 张(不包括竖版排版图)。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图片文件可选用jpg、Tiff、pdf 格式,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
设计图纸必须包含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题、彩色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产品设计说明。
4.产品邮寄
产品组参赛作品符合本届大赛要求的产品、系统及服务。参赛作品必须为产品实物,参赛者有知识产权使用权。所有产品组参赛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寄出产品实物。
作品价值过高或体积过大请联系组委会沟通协商后再决定是否邮寄。
注:概念组不要求寄送实物。
4.1. 收件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12楼)中华设计奖组委会 祝老师 19941402270
(邮寄前请联系组委会确认邮寄产品信息)
4.2. 收件截止日期:2025年7月30日
4.3. 邮寄费用及作品退回
(1)所有因作品寄送与退回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为进一步推广优秀参赛作品,组委会将在赛后进行作品展览活动。获奖作品需永久留存大赛组委会,用于中华设计奖展览馆展品陈列,其他参赛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统一寄回。
4.4. 作品损坏处理
(1)作品如在运输过程中破损,组委会将在收到货物的第一时间拍照联系参赛者, 参赛者可根据作品签收和破损情况,自行向快递/物流公司索赔。如作品的破损程度超出了可评审范围,为避免影响评审结果,建议参赛者立即重新寄送新的产品参加评审。
(2)组委会将保证作品在评审过程中不被人为损坏,但因评审需要,将会对产品造成不可避免的使用及操作痕迹,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参赛作品中涉及动态图形、交互体验、影像类作品的,请联系组委会或发送视频至大赛官方邮箱(award@cidip.cn),邮件请注明“2025第八届中华设计奖职教赛道参赛作品+姓名+地区+参赛类别”,若因参赛者个人未标注产生的误报漏报,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与参赛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否则被视为违纪,撤销参赛资格。
5.大赛服务
大赛支持媒体和网站及其相关平台将对大赛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相关内容将覆盖PC 端、移动端和社交媒体。
大赛组委会将对具有良好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优秀设计作品,组织评估并推荐有关部门、机构以各种形式开展产品化和商品化孵化;帮助已产品化的优秀设计作品需求对接商业资源,加速其商品化过程;连接制造、品牌和商业资源,为有意向出让或合作的优秀设计作品牵线搭桥;同时对大赛获奖作品提供推广增值服务,对大赛活动对接成功的设计作品,优先推广市场渠道。
6.奖项召回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中华设计奖组委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6.1.获奖作品造成社会危害或负面影响的;
6.2.获奖作品侵犯了其它产品的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
6.3.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明显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的。
7.知识产权
7.1.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文化艺术传播、推广等,并对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享有优先受让权,如需知识产权转让将与作者另签订转让合同书。
7.2.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在参赛者知情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其相关材料,包括作者信息、设计效果图等。
7.3.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7.4.参赛者严禁抄袭或仿冒他人的产品或设计作品。一旦发现参赛者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与他人就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问题,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因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大赛组委会造成的包括评审费、咨询费等所有损失。
7.5.所有获奖作品和参评作品,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出版作品集;所有获奖作品,将留存组委会用于展览展示;大赛主办和承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协助申请注册专利。
7.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刘 珽 |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教授 |
仓 平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副校长 教授 |
宋立民 | 清华大学 环境艺术设计系主任 教授 |
陈鸿俊 |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 |
宋 磊 |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校长 |
罗润来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媒体学院院长 教授 |
张广军 |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长 教授 |
黄春波 |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 教授 |
王树良 |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广告与传媒经济系主任 教授 |
苏永刚 | 四川美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教授 |
李麟学 |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教授 |
黄心渊 |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院长 党总支书记 教授 |
梁惠娥 | 无锡学院副校长 教授 |
高 莉 | 青海民族大学专业负责人 教授 |
魏 洁 | 江南大学设计学院院长 教授 |
刘 芳 |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师 教授 |
柏 松 |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副校长 副教授 |
陈丽婷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副校长 教授 |
薛凤彩 |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副校长 |
陈正达 | 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长 教授 |
施俊天 | 浙江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教授 |
雷珺麟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 教授 |
高元华 |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副校长 副教授 |
杨爱玲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教授 |
桂元龙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教授 |
叶永平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教授 |
姚美康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教授 |
滕 琴 | 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校长 副教授 |
王 波 | 深圳市第二职业学校校长 |
王 钰 | 青岛华夏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
王曦川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
韦国宏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 高级讲师 |
帅 斌 |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教授 |